近日,"五行幣”會員群傳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對“雲數貿”重大網絡傳銷案首犯宋密秋(曾用名張健)進行了一審宣判。法院判處宋密秋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200萬元,法院宣判後宋密秋表示不上訴。
值得注意的是,宋密秋的追隨者在會員群中為宋密秋被判刑卻表示難過。有追隨者說,“太多了,我們不同意“、”老大開心“、”為老大難過“、”罰金交了可以保釋不?“、判太重了”、老大不管在哪裏,隻要方便工作就是一樣“等等荒謬言論。
5月16日桂陽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宋密秋除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外,還涉嫌偷越國邊境罪。
傳銷骨幹成員將宋密秋塑造為“神童”、“天才”、“網絡精英”、“未來世界首富”,稱其“9歲大學畢業,12歲破譯銀行密碼,網絡精英,14歲被特招入伍,在北海艦隊海軍陸戰隊服役,退役後由國家安排運作‘雲數貿’”項目。
並鼓勵會員使用注冊以張健頭像的商標,成立以雲數貿冠名的公司。通過捐資助學、捐贈寺廟、扶助孤老殘幼等手段,塑造張健樂善好施、世界首富的個人形象。同時,聲稱“雲數貿”是中國“第9大民生工程”。建立全民消費網,抵製外資侵略,激發會員的愛國情結。
2009年,宋密秋在深圳開餐館時接觸到傳銷人員,得知傳銷能夠在短時間內騙得大量資金,就產生了自己設計傳銷製度,組織開展傳銷活動,騙錢財務的想法。其通過互聯網查找、學習傳銷各種模式和運作方法,設置了一套傳銷製度,並把其設計的傳銷模式取名為“雲計算數字貿易聯盟”,簡稱雲數貿。同年3月份,宋密秋通過程序員設計了配套的傳銷網站,取名為雲數貿聯盟網,並化名張健開始發展下線會員。
同年4月,宋密秋在被南陽警方監視居住期間,安排自己的妹夫趙亮到廣東省深圳市注冊成立了深圳雲數貿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數貿公司),並繼續用“雲數貿”傳銷模式,依托雲數貿聯盟網發展下線會員。
為逃避打擊,繼續開展傳銷活動。在2013年3月份將雲數貿聯盟網更名為“雲數貿商業聯盟”,簡稱“雲商聯盟”。“雲商聯盟”網站上包括會員係統、返利、股票交易等板塊。
在不具備發行股票資質的情況下,以銷售雲數貿公司原始股股票為名,發展新會員返利為誘餌,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會員,並通過收取會員入會費,提現手續費等方式非法獲利。
馬文麗等雲數貿傳銷會員,在宋密秋的同意或默許下,分別在甘肅省蘭州市,寧夏銀川市、雲南省昆明市、雲溪市等地成立多家雲數貿公司,以給會員銷售、配送印有未來商業首富張健的產品或禮物,並以此引誘他人加入“雲數貿”傳銷和發展下線。
擴大了“雲數貿”的影響力。宋密秋通過馬文麗的運作,以張健的身份利用中央媒體宣傳“雲數貿”,至2014年10月14日,“雲商聯盟”網站共注冊了127萬餘名會員。
宋密秋為了逃避國內法律的打擊,將“雲數貿”傳銷做大做強。宋密秋就用假護照從雲南偷渡到緬甸,再逃往到馬來西亞吉隆坡,繼續遙控指揮國內傳銷頭目繼續發展會員,還在馬來西亞及周邊各國大肆宣傳和發展“雲數貿”傳銷。
2014年10月,宋密秋因持有非法證件被泰國警方抓獲,並被判刑。在普吉島監獄服刑期間,先後授權賴彩雲、崔誌平、楊愛東、司燦濤等人以雲數貿為基礎開設雲訊通、五化聯盟、建業聯盟等多個“雲數貿”下級傳銷盤,繼續發展會員。經鑒定,僅雲訊通就涉案金額高達93億餘元。
宋密秋在泰國服刑期間,賴彩雲等人在外麵大肆揮霍非法所得。2016年10月份左右,傳銷骨幹人員崔誌平等人到泰國監獄探望宋密秋。宋密秋於是提出在“雲數貿”及其下級傳銷盤口的運行基礎上,策劃推銷“五行幣”傳銷。
宋密秋在組織、領導“五行幣”傳銷活動中,以愛國、慈善、扶貧等為噱頭,安排和煽動骨幹分子組織了多次的大型集會和聚會遊型活動,以達到宣傳“五行幣”傳銷、擴大影響、發展會員,從而騙取財務。
為強化管理,對“五行幣”組織實行團隊化管理。宋密秋設立了市場推廣團隊、金幣製作生產團隊、財務團隊、宣稱講師團隊等團隊。並由張西峰、崔誌平、劉玉聖、李翔、楊瑞華、李恒誌等人擔任團隊的負責人,負責推廣、收取會員費,製作和發放五行金幣及按照宋密秋的要求管理和使用非法獲利。
2017年6月3日,宋密秋在印度尼西亞雅加達被抓捕歸案。同年6月6日被“獵狐行動"工作組引渡回國。截止2017年10月,宋密秋組織、領導的“五行幣”傳銷活動遍及全國,參與人數眾多,涉案資金最少17億餘元。